最近的我開始學習日語起來了,主要是想找回從前念書時代的興趣,因為選擇的是下午班,所以,想當然爾同學們大多是白天時間較彈性的人

昨天因為較早到教室,所以同一位女同學開始聊起天來,才得知,她之所以白天時間較得閒,是因為剛流產完辦留職停薪之故

這不禁令我想起了二個星期前也才流產的小妹,自從小姪女娜娜出生後,小妹夫婦兩一直想為她再生個弟弟,這次的懷孕讓大家都興奮不已,但怎知,會在快滿三個月時因為沒了心跳而只好做了人工流產

回想起那天的情形,到目前為止,我仍十分震驚及忿怒!

因動了流產手術,所以產婦的休養當然會是身為家人的我們最關心的事,而當我查了勞基法的相關規範之後,只看到懷滿三個月的休假時數,這不禁令我從心裡打毛起來:不會吧!不要告訴我未滿三個月的人不能休假!!

但當我打電話到勞委會確認時,才得知“這係金吔”,按照我們號稱充滿人性的勞基法規定,未滿三個月人工流產者得需視各公司人資部門自行決定,而且相關回覆人員還說,一般比較人性化的公司會給予5個工作天的假期,但也有公司是連一天都未給予!!

我的天,政府前些日子不是才提鼓勵生育之策,但在此前提下卻連相關的規範都如此的過時且苛刻,叫人民如何配合?而生育率又該如何提高?難道身為公務人員的官員們中都沒有女性同胞?難道這些人都不知道女人小產比生產更傷身?難道只有滿三個月流產的才需休假補身,而未滿三個月的女性就活該得在除了承受失去小孩的痛苦之餘還得再受她所依賴的國家不人道的壓榨?面對此問題,我覺得,顧然有公司沒人性地不供假,或是只給5個工作天,但真正需要追究的仍是政府!因為是法令未詳細地規範,才會造成企業的各自為政!

看到妹妹硬打起精神重回工作崗位(徧徧她又是所謂的“挺操一族”的竹科工程師)但卻整天因身體未有充裕的時間調理而疲累不已,因此而考慮要離職,再看到語文班的同學也是因此原因而在家人的強烈建議下而留職停薪中,這不禁令我想到,雖然,我身邊的這兩人都很幸運地有家人可以在除了精神支持外,經濟方面也力挺,但在此社會中是否有更多的女性同胞不得不因為五斗米而咬牙苦撐?

有時看到立委諸公們在電視上大放厥詞地要替人民伸張權利,可是卻連這種最與民生相關的政策都無法落實,電視上的各大政論節目也都只是針對彼此而攻戰不已,讓整個社會充滿了煙硝味,但卻嚴重地缺乏了人情味!

在台灣這麼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中,有一半以上的人身上卻隠含著這種潛在性不公平的待遇,不對,應該是全部的人民,因為小產不僅女人難過,身為丈夫的人也會因此而痛心心疼吧?!所以,這種的不平等待遇可算是“全民公敵”,但,可悲的是,人往往需要到真正經歷時才會去了解自身的權利,也才會驚覺到自己所受到的影響!

這讓我不得不懷疑起來,這樣的勞基法中到底還暗藏了多少不符合實際需求的法規?是真的因為公務繁忙而未想到要修訂?還是就如同老公所言,我們的勞基法是為了符合“資方”需求的立基點而訂定的?畢竟,對於政府而言,比起資方“鞏固國家經濟,增進社會繁榮”的貢獻,勞方們的所繳交的稅收及付出的勞力是根小小牙籤吧...........?!

 

 

唉!無任何反政府或是具政治色彩的鼓動,純粹是疑惑心聲及不平之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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